连云港社会工作师培训班
连云港社会工作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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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点: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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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也叫做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资格等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
其中,助理、中级资格可通过考试直接获得,高级资格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通过考试+综合评审的方式获得。
报考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师 |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行业方向选择多,紧抓机遇就业广
单位工作 | 群团组织 | 企业社区 |
民政、社会防护、文化教育 卫生、司法、公安等部门 | 共青团组织、妇女联合会、工会 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 | 国有企业、司法矫治机构 慈善机构、社区服务等 |
多种班型任你选择
班型 | 课程模块 | 配套资料 | 专属服务 |
网络精选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高频考点串讲》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1答疑通道 |
考前密训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套题密训、考前点题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考前复习圈点》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2答疑通道 |
精讲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套题密训、考前集训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考前集训秘笈》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3答疑通道 |
考前须知
须知一 | 须知二 | 须知三 | 须知四 |
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 | 社工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考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参加助理社工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考试合格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和民政部统一用印的职业资格证书。 |
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一)女职工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人劳动时间。
(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未成年人最低就业年龄和特殊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
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其招用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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