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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宜春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953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授课学校:宜春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对于造价工程师是建筑行业当中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一个证书,这授予的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是专业接受特定的部门或者某个单位进行指定以及委托或者聘请,主要的工作是负责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以及定价等等管理上面的一些业务,还有就是维护其合法的工程经济的专业人才。近些年来报考注册造价师的人可以说是越来越多的,并且这个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


属地化教学体系全新上线


分层学习规划小灶面授梯度测试属地服务

分层学习规划

制定四级学习规划,三种学习要求,课前、课中和课后,从学员学习角度,实现学员个人的专属化的学习。

小灶面授

工程计价全过程和本省地方定额标准有机结合,通过点与题结合分析讲解,强化专业属地的学习内容。

梯度测试

根据智能题库系统,结合学员学习进度,分梯度测试,通过学习效果检测反馈,实现教学更有针对性的专属化。

属地服务

发挥本属地教研基地优势,全面跟进本地学员专业答疑,提高答疑速度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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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节点,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重大调整!


考试分级

考试分级

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等同于一级造价

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改为4个专业方向:土建、安装、交通、水利,同时案例分析分专业单独出题。

证书效力

书效力

原造价员、公路水运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原造价工程师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条件放松

条件放松

非专业的人也可报考一、二级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可。

考试周期

考试周期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由原来的连续2年通过调整为连续4年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为2年。

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

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试时间由原来的3小时缩短为2.5小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5小时……


优路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开班?


工程教学教研中心优路教学改革标准化教学服务团队
成立工程教学教研中心,培养组建专业教学队伍,实力强大,行业至今无人超越。优路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开启智能学习时代,数据化分析教学,更精准有效。近三年教学成果证明,标准化教学能够解决不同老师授课弊端,并进行统一规范。优路员工2300+,储备并拥有一支庞大的服务团队,专业性强,服务意识完备。


二级造价工程师招生简章



班级类型
 
配套资料课程说明
网络精选班《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

一期

网络全程班电子上传:
《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复习要点》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

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签约无忧班电子上传:
《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集训秘笈》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4、A:当年考试不过科目扣490元;B: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5、服务期内可不限次回看面授课程回放。

课程服务期:

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二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培训资料

  合同的变更、转让

  一、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可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转让

  合同转让是当事人一方取得另一方同意后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法律行为。

  转让对象 形式 备注

  债权 通知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通知不得撤销。

  债务 同意 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概括转让 同意 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提示 1】

  以下三种不得转让的债权: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提示 2】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另有约定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例题?单选题】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资产重组分立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原法人签订的合同()。

  A.自然终止

  B.归于无效

  C.仍然有效

  D.可以撤销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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