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金蝶KIS-实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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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成本是否可以暂估
已经发生,没有取得发票可以做暂估处理.发生多少入多少,没有发生的可以计提出来.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
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建造承包商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劳务成本是否可以暂估
费用暂按成本核算汇算清缴时如何处理
由于实际支出已经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被充提供有效的成本费用凭证,为此《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了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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