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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公务员国考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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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公务员国考培训班

  国家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历年国考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如果你想科学、系统地学习,优路教育为您量体裁衣,制定严格高效的国考笔试辅导课程,从打基础到冲刺提升;从系统考点梳理到时政、申论专项、考前压轴,全部帮你安排的妥妥当当。


课程简介

本课程适用于备考国家公务员招考的学员,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测)】与【申论】两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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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备考基础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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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备考进展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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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紧张在职人

系统学习,制定规划,夯实基础技巧点拨,重点圈画,刷题训练学管督学,学情沟通,线上随时听


  精品课程  特色教学

  01、科学备考

  课程设计由浅入深,阶梯式上升,易上手;学讲练测评答六位一体

  02、三师督学

  讲师经验丰富,班主任从报名到报考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专职教研答疑

  03、配套资料

  教研团队结合课程进度研发资料,贴近考情,精选例题

  04、智能伴学

  小优督学小程序轻量化学习提醒,报考动态信息同步

  05、智能题库

  以知识模块为维度分类近年真题,课后章节练习更有针对性


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


  五大阶段  进阶学习

  01、备考导学:2课时

  ·讲解当年考前,分析考纲

  ·课程体系梳理,备考规划指导

  02、理论精讲:202课时

  ·基础知识精讲,搭建学科体系·识别题型,夯实基础

  ·常识、申论补弱

  03、真题刷题:137课时

  ·近五年真题按专题剖析

  ·常考题解题方法精讲

  ·刷题带练,查扣补缺

  04、考前冲刺:78课时

  ·专题精讲,难题技巧点拨

  ·剖析考点,构建答题思维

  05、考前点睛:36课时

  ·圈画重点,强化记忆

  ·套题密训,锻炼考场思维


班型对比


班型
优学班
全程班
模块

备考导学

理论精讲

真题刷题

考前冲刺

考前点睛

备考导学

理论精讲

真题刷题

考前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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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测常识判断:法律之继承中死亡顺序推定

  在民法学习过程中,继承一直是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其中影响继承顺序的重要要件,即被继承人的死亡顺序,大多数的情形中死亡顺序都是确定的。但实践中会遇到一种情况,即同一事件中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此时我们就需要对死亡顺序进行推定。

  一、基本原则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二、逻辑层次

  1.都没有其他继承人。

  例如:甲和甲妻育有一子小甲,在一次事故中甲、甲妻、小甲全部身亡,难以确定死亡顺序。本案中,因死亡的三人在事故以外都没有其他继承人,死亡先后顺序没有影响,三人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即:死亡人在事故以外都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死亡先后顺序没有影响。

  2.都有其他继承人。

  例如:甲和甲妻育有一子大甲,一女二甲,在一次事故中甲、甲妻、大甲全部身亡,难以确定死亡顺序。本案中,因死亡人甲、甲妻和大甲在事故以外都有其他继承人(二甲)。因此,按照常理进行死亡推定,即长辈甲和甲妻先死亡 (二者同时死亡,互相不发生继承),晚辈大甲后死亡。

  即,死亡人在事故以外都有其他继承人的,按照常理进行推定:

  (1)长辈先死晚辈后死。

  (2)同辈同时死,互相不继承。

  3.有的有其他继承人,有的没有其他继承人。

  例如:甲和甲妻育有一子小甲,其中甲有个哥哥,甲妻有个姐姐,在一次事故中甲、甲妻、小甲全部身亡,难以确定死亡顺序。本案中,因死亡人甲、甲妻在事故以外有其他继承人。死亡人小甲在事故以外无其他继承人。此时,应当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小甲)先死,有其他继承人的人(甲、甲妻)后死。

  遗产分配顺序为:小甲先死亡,遗产归甲和甲妻;后推定甲和甲妻同时死亡,互相不发生继承。因此,甲之兄继承甲的遗产,甲妻之姐继承甲妻遗产。

  即,死亡人在事故以外有的有其他继承人,有的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三、考查方式与考查内容

  对于这部分知识点来说,一般会以案例型题目来考查。因此大家在学习这部分的知识点时,要注意区分识记,掌握逻辑层次。

  【试题再现】张某一家人出去旅游,住在某旅馆,晚上发生火灾,火灾中张某的父亲、姑姑死亡,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已知张某的父亲和姑姑是兄妹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需要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下列关于推定死亡顺序说法正确的是( )。

  A.父亲和姑姑同时死亡

  B.张某的姑姑先死亡

  C.张某的父亲先死亡

  D.无法确定

  【解析】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本题中姑姑没有其他继承人,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故推定姑姑先死。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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