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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许昌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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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授课学校:许昌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二级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对于造价工程师是建筑行业当中一个含金量比较高的一个证书,这授予的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是专业接受特定的部门或者某个单位进行指定以及委托或者聘请,主要的工作是负责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以及定价等等管理上面的一些业务,还有就是维护其合法的工程经济的专业人才。近些年来报考注册造价师的人可以说是越来越多的,并且这个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


属地化教学体系全新上线


分层学习规划小灶面授梯度测试属地服务

分层学习规划

制定四级学习规划,三种学习要求,课前、课中和课后,从学员学习角度,实现学员个人的专属化的学习。

小灶面授

工程计价全过程和本省地方定额标准有机结合,通过点与题结合分析讲解,强化专业属地的学习内容。

梯度测试

根据智能题库系统,结合学员学习进度,分梯度测试,通过学习效果检测反馈,实现教学更有针对性的专属化。

属地服务

发挥本属地教研基地优势,全面跟进本地学员专业答疑,提高答疑速度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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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节点,造价工程师考试实施重大调整!


考试分级

考试分级

造价工程师考试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等同于一级造价

专业方向

专业方向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改为4个专业方向:土建、安装、交通、水利,同时案例分析分专业单独出题。

证书效力

书效力

原造价员、公路水运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原造价工程师证书等同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条件放松

条件放松

非专业的人也可报考一、二级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可。

考试周期

考试周期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由原来的连续2年通过调整为连续4年通过;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周期为2年。

考试时长

考试时长

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试时间由原来的3小时缩短为2.5小时;《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5小时……


优路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开班?


工程教学教研中心优路教学改革标准化教学服务团队
成立工程教学教研中心,培养组建专业教学队伍,实力强大,行业至今无人超越。优路进行教学改革,全面开启智能学习时代,数据化分析教学,更精准有效。近三年教学成果证明,标准化教学能够解决不同老师授课弊端,并进行统一规范。优路员工2300+,储备并拥有一支庞大的服务团队,专业性强,服务意识完备。


二级造价工程师招生简章



班级类型
 
配套资料课程说明
网络精选班《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

一期

网络全程班电子上传:
《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复习要点》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课程服务期:

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签约无忧班电子上传:
《考点精讲讲义》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集训秘笈》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4、A:当年考试不过科目扣490元;B: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5、服务期内可不限次回看面授课程回放。

课程服务期:

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修,仅缴纳重读资料费100元/科。

       二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培训资料

  一、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原则

  1. 施工合同元效的价款纠纷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 ,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 ,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 ,不予支持。

  2. 垫资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处理

  (1)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 ,应予支持 ,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 ,不予支持 。

  3. 施工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纠纷处理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 ,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

  (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

  1)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 ,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

  2)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 ,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 ,不予支持 。

  4. 工程设计变更的合同价款纠纷处理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 ,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 ,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二、工程造价鉴定

  1. 工程造价咨询人所需遵守的一般性规定

  1) 程序合法 ;2) 人员合格 ;3) 按期完成 ;4) 适当回避 ;5) 接受质询。

  2. 工程造价鉴定的取证

  (1)所需收集的鉴定材料。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应自行收集以下 ( 但不限于) 鉴定资料 :

  1) 适用于鉴定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标准、定额;

  2)鉴定项目同时期间类型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各类要素价格等 。

  3)工程造价咨询人收集鉴定项目的鉴定依据时 ,应向鉴定项目委托人提出具体书面要求 ,其内容包括 :①与鉴定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附件 ;②相应的施工图纸等技术经济文件 ;③施工过程中施工组织、质量、工期和造价等工程资料 ;

  (2) 现场勘验。根据鉴定工作需要现场勘验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提请鉴定项目委托人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被鉴定项目所涉及的实物标的进行现场勘验。

  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记录 、笔录或勘验图表 ,记录勘验的时间 、地点 、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注明绘制的时间 、测绘人姓名 、身份等内容。必要时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留下影像资料。

  鉴定项目当事人未对现场勘验图表或勘验笔录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提 请鉴定项目委托人决定处理意见 ,并在鉴定意见书中作出表述

  3. 鉴定结论

  (1) 鉴定依据的选择。

  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项目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不得任意改变双方合法的合意 。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项目合同无效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根据法律法规 、相关国家标准和本规范的规定 ,选择相应专业工程的计价依据和方法进行鉴定 。

  (2) 鉴定意见。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之前,可报请鉴定项目委托人向鉴定项目各方当事人发出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 ,并指明应书面答复的期限及其不答复的相应法律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鉴定项目 各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 稿的书面复函后,应对不同意见认真复核,修改完善后再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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