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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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劳务报酬所得(记)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第五章所得税制度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记)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20000元以下 | 20% | 0 |
2 | 20000—50000元的 | 30% | 2000 |
3 | 50000元以上的 | 40% | 7000 |
4. 稿酬所得(记)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5. 其他(记)
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例题·单选题】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加成征税,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元的部分,使用税率为( )。
A.20%
B.30%
C.40%
D.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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