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会计培训机构
服务热线:400-008-6280

万宁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万宁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675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授课学校:万宁会计培训机构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中公教育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劳务报酬所得(记)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科目第五章所得税制度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记)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20000元以下

20%

0

2

20000—50000元的

30%

2000

3

50000元以上的

40%

7000

4. 稿酬所得(记)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5. 其他(记)

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例题·单选题】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劳务报酬所得实行加成征税,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元的部分,使用税率为( )。

A.20%

B.30%

C.40%

D.50%


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报名预约

登录51乐学网

注册51乐学网

免费短信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