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二级建造师培训班
台州二级建造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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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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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招生简章
班型 | 课程内容 | 配套资料 | 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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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全程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考前点题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考前复习圈点》 | 配套服务: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优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服务期:两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下一年免学费重读,仅需交纳重读资料费。) |
签约保障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点睛实操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题点实操演练》 | 配套服务: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优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服务期:一年学习服务期(当考试不过科目,扣除800元/科教学服务成本后。) |
VIP尊享协议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章节习题、考前串讲、套题密训、案例实操、考前刷题、尊享集训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仿真预测试卷》、《案例专项白皮书》、《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刷题四套卷》、《尊享集训秘笈》 | 配套服务: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尊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课程服务期:一年学习服务期(当年考试不过科目全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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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工程法规》数字考点总结(四)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一)
★1.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承包人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未48小时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之一: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期顺延的程序:
(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工程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6.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权利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7.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4)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0.关于试用期
合同期 | 试用期 |
不满3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无 |
3个月以上不满1年 | 不超过1个月 |
1年以上不满3年 | 不超过2个月 |
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 | 不得超过6个月 |
【注意】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11.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
①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②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③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三者的逻辑关系是,1和2是或的关系,1、2和3是并且的关系。
★★1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二)
★★★1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
★★15.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16.对于经济性裁员来说,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17.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18.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工资高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补偿的最高不超过12年;
(4)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19.劳务派遣单位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20.女职工保护之一: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1.女职工保护之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目前执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98天)。
★★21.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
(1)累计缴费1~5年的,领取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5~10年的,领取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最长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应领而未领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2.对于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23.在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2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5.在租赁合同中,关于支付租金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租赁期不满1年,租赁期届满时支付,1年以上的,每届满1年支付。
★★★26.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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