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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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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中公教育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递延纳税政策

  下列情形,适用递延纳税政策(新增)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所得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加班工资

  B.年终奖

  C.离休工资

  D.股息、红利所得

  【考点8】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1. 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次月15日内);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年度住终了30日内);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地点

  包括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劳务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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