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三亚中级经济师面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675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递延纳税政策
下列情形,适用递延纳税政策(新增)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所得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加班工资
B.年终奖
C.离休工资
D.股息、红利所得
【考点8】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1. 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次月15日内);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年度住终了30日内);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地点
包括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劳务发生地。
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登录51乐学网
注册51乐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