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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级建造师培训班

三明一级建造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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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三明优路教育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一级建造师培训

       首先一级建造师是要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外行人看来一级建造师前途很大,轻松工资又高,但事实上既需要过硬的专业技能,又需要有敏捷的思考能力。 三明优路教育分别在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将乐县、沙县、尤溪县、大田县等开设有一级建造师培训课程。

线上线下融合式智能化教学

    融合教学

    陈印、王玲、肖国祥等业内核心师资录制高清讲解网课、在线直播练习课程、线下面授个性化课程,利用大数据分析解决薄弱环节,针对性强、互动性强、学习便捷;

    智能题库

    每科各类题目均配有文字讲解、音频讲解和视频讲解,智能生成测试报告和学习进度规划;可独立使用,也可与网课、直播和特色面授有机融合形成个性化智能课堂;

    专属班主任

    每个学员均配有专属班主任,学员在用户中心通过查看专属班主任的手机号、微信号随时提交疑问。专属班主任根据学习后台监测的学习测评报告,针对性指导复习规划;

    答疑教研

    每个学员的用户中心专设答疑入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随时提交专属教研答疑。高端班学员开设有专属教研老师手机、微信服务,随时联系教研老师解决学习问题;

01学习班型任你选

班型
配套资料
保障服务
网络精选班
《备考指南》《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考点精讲教案》《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配套服务:VIP1答疑通道,课程服务期:一年
网络全程班
《备考指南》《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考点精讲教案》《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案例实操宝典》《考前复习要点》
配套服务:VIP1答疑通道,课程服务期:两年
签约保障班
《备考指南》《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考点精讲教案》《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案例实操宝典》《签约保障黄金点》,《签约保障3套题》
配套服务:VIP2答疑通道,课程服务期:一年期
签约无忧班
《备考指南》《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考点精讲教案》《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案例实操宝典》《考前刷题4套卷》《考前集训秘笈》配套服务:VIP3答疑通道,课程服务期:两年
名城集训营
《集训营系统考点》《集训营系统习题训练》《集训营系统提分考点》《集训营考点》《集训营题库》
配套服务:1V1专业教研服务答疑,课程有效期:一年

02属地化教学特色

       测评管理

       依托智能题库分梯度测试,根据数据反馈调整教学规划,实现针对性教学

       分层服务

       总部师资统一化教学服务,属地教研针对性答疑辅导,实现定制化服务

       教学规划

       根据属地学员大数据,规划教学课程,设置教学安排进度,实现专属化学习

       教学内容

       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安排符合学员需求的教学内容,强化属地面授

03梯进式教学,持续提升

       基础导学

       了解考试基本信息,清楚各科特点及分值分布,并结合课程体系提供备考科学规划

       考点精讲

       按章节顺序精细化讲解,重点布局。实务科加入3D实操动画,形象直观理解施工技术

       章节习题

       与精讲课程配套,针对性章节习题训练,讲练融合、测评一体,二次巩固考点

       考前串讲

       把考试骨干要点进行深度提炼讲解,专题化剖析,帮助学员牢固掌握主要采分点

       套题密训

       研发2套仿真卷,从命题点和分值分布双维度组卷,实战模拟,提升考场答题技巧

       案例实操

       针对识图和现场实操的相关案例考点,将实务科目中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梳理拓展

一级建造师聚焦提分

3D实操动画

3D实操动画

以逼真的动画效果,炫酷的细节演示,还原现场施工技术,攻克案例实操。

新增“弹题”功能

新增“弹题”功能

实现讲练一体,边听课边练题,,及时检验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查漏补缺。

搭建“两库”平台

搭建“两库”平台

将各级各类考点录入“源点库”,并根据考点考查频率精编习题录入“保题库”。

精研配套资料

精研配套资料

建造教研院根据考生学习大数据,精心研发核心资料,提高学习效率。

  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知识点: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

  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

  一、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

  施工分包单位的选择可由业主指定,也可以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由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自主选择,其合同既可以与业主签订,也可以与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无论是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还是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其分包合同都是与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也是由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必须明确的是,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管理工作的内容: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合同管理。

  进度控制:

  应该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提出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向施工分包单位明确分包工程的进度目标。在施工分包合同中应该确定计划拖延的责任。

  分包单位的选择应该经过严格考察,并经业主和工程监理机构的认可,其资质类别和等级应该符合有关规定。

  要对分包单位的劳动力组织及计划安排进行审批和控制,要根据其施工内容、进度计划等进行人员数量、资格和能力的审批和检查。

  要责成分包单位建立责任制,将项目的质量、安全等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个分包单位、各个施工环节,督促分包单位对各项工作的落实。

  P292 IZ206055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新内容)

  P293各地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要逐步与全国建筑市场诚信平台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和实时发布。诚信行为记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其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实有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二、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1—4条

  (二)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一般只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非要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三)按照索赔时间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工程加速索赔,通常是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对此向承包人索赔;

  P299 4.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者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

  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质地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有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6.不可抗力时间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或情况:

  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7.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三、索赔的依据

  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个方面:

  1.合同文件2.法律、法规3.工程建设条例

  P302 (一)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的依据:

  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可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

  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

  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如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返工或不按照工程师的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商索赔成本及利润;

  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被拒绝接收,在承包商自费修复后,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

  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业主可前去办理并扣除或索赔相应的费用;

  由于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等方面发生变化,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及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可向承包商索赔;

  未按合同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等的破坏;

  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故不向分包商付款;

  严重违背合同,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时,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

  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反驳和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

  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的依据:

  合同文件;2、法律、法规;3、工程建设惯例;

  索赔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验笔录。

  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及时、全面、关联、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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