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会计培训机构
服务热线:400-008-6280

衢州金蝶KIS-实操应用

衢州金蝶KIS-实操应用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543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授课学校:衢州会计培训机构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会计金蝶KIS-实操应用培训班哪家好_多少钱

  结息的利息怎么缴税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六条规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第十七条规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该单位在12月21日~31日最后10天的利息同时满足上述第十七条规定的两个条件的,该单位应确认其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关于储蓄存款利息计算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活期储蓄存款每季度结息一次,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当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息,商业银行在这一日将利息转入储户账户.如果储户在结息日前清户,商业银行将按当日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并连同本金支付给储户.

  根据上述规定,在所得税上,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银行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按季收取活期存款利息应在20日打入单位账户,21日~31日的利息不属于本年度的利息收入,不需计入企业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应做纳税调减.

  结息的利息怎么缴税

  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什么税呢?

  利息是否要收税,首先跟利息的来源性质有关,若你的企业是金融性企业,利息是由于发放贷款而取得,那是需要征税的.征收税金,税率5%,另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为税金的7%、3%.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税金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税

  贷:应交税金–税金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若是别的生产型企业,利息是由于存款所得,利息是不要收税的,你收到利息的时候,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红字)


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报名预约

登录51乐学网

注册51乐学网

免费短信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