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课程?赶快告诉课程顾问,让我们顾问马上联系您! 靠谱的培训课程,省时又省力!
法律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是最高级别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代表着高级法律职业资格。B类是中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代表着中级法律职业资格。C类是最低级别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代表着初级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法律执业者必须通过的基本考试。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拥有该证书,其他法律职业对该证书并没有硬性要求。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实际上是指司法考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等岗位的工作。
报考条件
1 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 |
2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学位且法律工作满三年。 | |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班型
班型 | 课程内容 | 资料 | 服务 |
备考攻略班 | 阶段备考指导课 学科备考指导 学习攻略 导学录播课程 | 备考讲义 | 平台答疑、智能题库、小优督学、云自习室 |
尊享全程班 | 导学阶段 精讲阶段 背诵阶段 金题阶段 客观题冲刺阶段 | 导学讲义 精讲讲义 背诵讲义 金题讲义 客观冲刺讲义 | 平台答疑、智能题库、阶段测试、小优督学、云自习室、模拟机考 |
导师精培班 | 导学阶段 精讲阶段 串讲梳理阶段 背诵阶段 金题阶段 客观题冲刺阶段 客观题考前集训 | 导学讲义 精讲讲义 梳理讲义 背诵讲义 金题讲义 客观冲刺讲义 客观冲刺直播讲义 | 平台答疑、智能题库、阶段测试、小优督学、云自习室、模拟机考、专服督学、学管师、导师班会、导师月度复盘、导师小灶指导 |
集训班 | 导学阶段 精讲阶段 串讲梳理阶段 背诵阶段 金题阶段 客观题考前面授冲刺 集训 | 导学讲义 精讲讲义 梳理讲义 背诵讲义 金题讲义 客观冲刺面授讲义 | 平台答疑、智能题库、阶段测试、小优督学、云自习室、模拟机考、专服督学、学管师、导师班会、导师月度复盘、导师小灶指导 |
全流程服务,督促你坚持到底
专属班主任服务 | 专职教研答疑服务 | 全程伴学,备考轻松 |
配备专属班主任,随时沟通处理学习问题;实时跟进、督促学习进度,评估学习效果,制定下阶段备考方案。 | 专职教研8小时在线答疑,随时解决学习难题;整合答疑数据,针对性更新教学题库,有效提升练习效果。 | 周作业学习跟进,阶段考试检测提升,智能题库APP随时随地强化练习,全程伴学,实现学员轻松备考。 |
法考培训机构推荐十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优路教育→→点击此处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0元精品课 2、中公教育 3、万国法考 4、嗨学网 5、厚大教育 …………等等 法考的机构并没有什么排名名单,全部都是网上随便编排的排名,并没有什么作用。 |
三国法是什么
三国法是指三个部门法,分为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每个部门法都有自己独立的框架体系,国际法以国家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民商事关系,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检查
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原则上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有立即进行检查的,只出示工作证件就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都应当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实体真实主义与正当程序主义
对于实体真实主义而言,刑事诉讼旨在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观。它强调实体对程序的优越地位,将刑事诉讼法视为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和工具。对违反程序法造成侵犯公民权利的结果,由有关部门给予个别处理,而不影响其后的诉讼行为。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国家补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两者引发原因不同,国家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而国家补偿是合法行为(如征用等)引起的。性质也不同,国家赔偿是普通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而国家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并不具有对国家职权行为的责难。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有公有私”的行政法思维
“行政”天然带有公共管理的性质,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我们不能只从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而要逐步建立起“有公有私”的行政法思维,理解“官管民”“民告官”等关系。
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登录51乐学网
注册51乐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