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社会工作师培训班
临汾社会工作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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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也叫做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资格等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
其中,助理、中级资格可通过考试直接获得,高级资格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通过考试+综合评审的方式获得。
报考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师 |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行业方向选择多,紧抓机遇就业广
单位工作 | 群团组织 | 企业社区 |
民政、社会防护、文化教育 卫生、司法、公安等部门 | 共青团组织、妇女联合会、工会 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 | 国有企业、司法矫治机构 慈善机构、社区服务等 |
多种班型任你选择
班型 | 课程模块 | 配套资料 | 专属服务 |
网络精选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高频考点串讲》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1答疑通道 |
考前密训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套题密训、考前点题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考前复习圈点》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2答疑通道 |
精讲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套题密训、考前集训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考前集训秘笈》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3答疑通道 |
考前须知
须知一 | 须知二 | 须知三 | 须知四 |
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 | 社工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考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参加助理社工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考试合格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和民政部统一用印的职业资格证书。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如下:
1.参保范围
(1)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制度模式与资金来源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做相应调整。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3.保险待遇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的费用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制度,劳动保障部会同卫健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办法。
4.不纳入支付范围
(1)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④在境外就医的。
(2)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支付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6.特殊人员医疗待遇
为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规定如下;
(1)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 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3)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4)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7·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7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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