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会计主管实操培训班
揭阳会计主管实操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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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课程简介:
1.夯实根基:学理论,练操作,形成财务思维,打造内外兼修的主管会计人才。 2.实战为王:全真模拟财税实训,理论和实践高度结合,强化实操技能。 3.技能升级:行业全财务解决方案,行业在线实习,管理思维与操作技能双重提升,事半功倍。
学习目标:
1、掌握生产型企业基本的逻辑运算,制作生产预算
2、掌握生产性企业各种表格的设计,熟练运用相关财务函数
3、掌握行业的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学会如何涉及票据,达到管理企业的目的
4、掌握料工费的归集与分配,全面进行生产预算管理
5、掌握账外辅助系统的运用
6、初步学会财务工作中的对比分析方法,接触财务管理思维
适合人群
学习过基础财务班次及匠人财务班次学员
注册会计师:建筑业预缴增值税会计分录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本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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