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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纳实操培训班

长春出纳实操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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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长春会计培训机构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课程简介:

    1.出纳基础:学习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开收据及支票、日记账登记、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 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 2.出纳实操:学习出纳真实的经济业务和凭证单据填写,包括有现金收支、银行结算业务,票据结算、报销核算等的业务操作及流程。 3.网银操作:学习网上银行系统日常操作步骤及技巧 4.开票实操:学习如何购买发票、读入发票、发票开具范围、选择税收分类编码、开票选择税率及征收率、填写发票备注栏等

    学习目标:

    1、掌握日常收支管理和核对,快速提升业务技能

    2、熟练使用网银操作,学会发票开具及认证

    3、掌握出纳工作完整流程,轻松应对实务工作

    适合人群

    适合1-2年工作经验,正在从事出纳工作、转型做出纳但缺乏出纳工作实操经验和基础的人群

出纳实操培训班

  个人所得税成本费用包括哪些

  成本费用项不含所得税费.

  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成本费用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1、个税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费比例为12%,超过部分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

  4、年金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4、公益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内容,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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