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A班
百色黄埔“会计实操”技能提升A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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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课程简介:
商品名称:黄埔黄埔“破茧成蝶”技能提升A班;
开班时间:高清直播每月20号开班;
课程时长:204小时;
授课科目:会计实操+初级会计
上课形式:视频+直播+录播
授课内容:
财务基础搭建
入门会计实操训练
企业财务处理实战
初级会计职称(102小时)
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会计实操:总分公司税务如何利润分配
1、建筑企业的分公司可以分成两类:一是因内部管理需要而设立,但并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分公司,这种内部分公司多与总公司在同一地区;二是异地施工迫于当地要求而办理工商登记的分公司。
2、对于内部分公司,其实质上属于事业部,不具备独立的纳税资格,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是以总公司名义开展,也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具发票。
在会计核算上一般与总公司分账核算,在编制报表时,需要由总公司进行汇总,通过总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内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均不涉及任何税收。上交利润或者管理费,一般通过「内部往来」科目核算。
3、对于办理工商登记的分公司而言,一般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方面,又可分为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上交管理费、调拨资金、转售材料货物等;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不缴纳增值税,如上交利润。
5、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分公司为纳税主体,核算其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向总公司上交的管理费,如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凭总公司开具的发票可在分公司税前列支;总公司相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如向总公司上交税后利润,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直接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以总公司开具的收据做为会计凭证。
6、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总分公司为一个纳税主体。
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的管理费或者利润,无论增值税如何处理,会计上如何核算,均不影响总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总分公司税务如何利润分配
分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怎么转入总公司统一分配?
分公司上划时:
借: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付款。
总公司记账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未分配利润。
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
一、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
二、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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