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社会工作师培训班
宝鸡社会工作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841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社会工作师也叫做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小组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我国社会工作师大多活跃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各个领域,并开始逐步向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心理辅导等广大领域扩展。他们发挥的维系社会良好秩序的作用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
资格等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
其中,助理、中级资格可通过考试直接获得,高级资格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通过考试+综合评审的方式获得。
报考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师 |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行业方向选择多,紧抓机遇就业广
单位工作 | 群团组织 | 企业社区 |
民政、社会防护、文化教育 卫生、司法、公安等部门 | 共青团组织、妇女联合会、工会 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 | 国有企业、司法矫治机构 慈善机构、社区服务等 |
多种班型任你选择
班型 | 课程模块 | 配套资料 | 专属服务 |
网络精选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高频考点串讲》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1答疑通道 |
考前密训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套题密训、考前点题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考前复习圈点》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2答疑通道 |
精讲班 | 基础导学、考点精讲、强化冲刺、套题密训、考前集训 | 《历年真题详解》《智慧一点通》《章节习题训练》《高频考点串讲》《仿真预测试卷》《考前集训秘笈》 | 学员专属班主任服务 协助服务 在线答疑,ⅥP3答疑通道 |
考前须知
须知一 | 须知二 | 须知三 | 须知四 |
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 | 社工师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考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参加助理社工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 考试合格颁发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和民政部统一用印的职业资格证书。 |
慈善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慈善捐赠的相关规定主要如下:
1.含义
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2·捐赠人与捐赠财产
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3.捐赠管理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
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4.捐赠人义务
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1)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2)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主要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因此,捐赠人的捐赠财产用于以上公益活动或通过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若不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慈善组织或其他受捐人可以要求支付,捐赠人拒不支付的,可将其诉讼至人民法院。
5捐赠人权利
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登录51乐学网
注册51乐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