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会计培训机构
服务热线:400-008-6280

保定中级经济师培训班

保定中级经济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624
  • 优惠价格:请咨询
  • 咨询电话: 400-008-6280
授课学校:保定会计培训机构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中公教育中级经济师培训班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考点:成本分摊协议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可以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与其关联方分摊共同发生的成本,达成成本分摊协议。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

  【提示】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预约定价安排

  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四)提供相关资料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五)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包括:

  (1)参照同类或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

  (2)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一定比例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六)受控外国企业规则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12.5%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报名预约

登录51乐学网

注册51乐学网

免费短信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