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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绵阳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

  • 上课时段:详见详情
  • 教学点:1个
  • 开班时间:滚动开班
  • 课程价格:请咨询
  • 已关注:748
  • 优惠价格: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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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校:绵阳优路教育培训学校 (点击获取校区地址)

课程介绍

优路教育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范围,有些人对执业方面也是不知道哪些工作,小编也是从网上查询到相关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有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安全方面,生产安全的调查和相关的分析,对员工的安全知识的讲解,定期也是会做安全方方面的演讲,在生产过中存在安全问题及时作出整改,还有日常的安全设备的维护等等。

新的机遇考证好时机

  政策支持

  安全工程师纳入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安工是进入安全领域的通行证。

  执业面广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估,安全检测检查,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考题简单

  在注安分级后考试执行次年,将采用新版教材和大纲,考试题库建设相对不足,难度有望下调。


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签约无忧班


注册安全工程师招生简章

       开课方向:

       【网络精选班/网络全程班】建筑/化工/其他/道路/煤矿/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山

       【签约保障班/签约无忧班/名城集训营】建筑/化工/其他

 配套资料课程说明

网络精选班

纸质邮寄:

《历年真题详解》

《智慧一点通》


电子上传: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学习服务:一期学习服务期

网络全程班

纸质邮寄:

《历年真题详解》

《智慧一点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考前复习圈点》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专享专职教研VIP1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学习服务:两期学习服务期,当期考试不过科目下一期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100元/科。

签约保障班

纸质邮寄:

《历年真题详解》

《智慧一点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题点实操演练》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优享专职教研VIP2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学习服务:

班:一期学习服务期,当期考试不过科目,即公共单科扣除800元服务成本后,实务单科扣1200元服务成本后。

续学班:两期学习服务期,当期考试不过科目下一期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100元/科。

签约无忧班

纸质邮寄:


《历年真题详解》

《智慧一点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刷题四套卷》


现场发放:

《考前集训攻略》

配套服务:

1、配备专属班主任跟进督学;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尊享专职教研VIP3答疑通道;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学习服务:

班:一期学习服务期,当期考试不过科目,即公共单科扣除1000元服务成本后,实务单科扣1800元服务成本后。

续学班:两期学习服务期,当期考试不过科目下一期免学费续学,需交纳续学资料费100元/科。

名城集训营

纸质邮寄:

《历年真题详解》

《智慧一点通》

《仿真预测试卷》

《案例专项白皮书》


电子上传:

《章节习题训练》

《高频考点串讲》

《集训营系统考点》

《集训营系统习题训练》

《集训营系统提分考点》


现场发放:

《集训营专属考点》

《集训营专属题库》

配套服务:

1、专属班主任+现场服务班主任+专职助教老师3V1督学指导;

2、尊享学员专属APP题库训练;

3、VIP3答疑通道+名城集训助教现场面授答疑;

4、提供学员学术服务平台支持;

5、纸质配套学习资料包邮到家;

6、统一免费提供名城集训营面授课程标准食宿服务。


学习服务:一期学习服务期,当期考试不过科目全额。

       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资料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7种:

  (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7)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揽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

  《安全生产法》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为实施降职、撤职、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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